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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童免于“被狗伤害”的关键在人

发布日期:2023-10-20 15:24:36 来源: 编辑: 阅读: 57
儿童免于“被狗伤害”的关键在人
10月16日,四川崇州一小区狗扑倒并撕咬两岁女孩事件引发社会关注。近几年,恶性犬伤人事件屡屡见诸报端。这次四川崇州的狗咬人事件被热议,主要是因为恶狗撕咬两岁女孩的恐怖景象,远远超出了人们对日常的狗咬人的认识。女孩全身多处被咬伤,右肾挫裂伤,右侧肋骨骨折。正如有些网友所言,看着恶狗撕咬小女孩的视频,隔着屏幕都有撕心裂肺的感觉。
据《新华每日电讯》报道,咬伤女孩的黑色罗威纳犬的主人唐某已经被崇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唐某需要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是毫无疑问的,但究竟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,以及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,目前有不同的说法,要看最终的处理结果。
这次恶狗咬人不仅已经成为一个重大公共事件,还是一次重要的普法教育,更是文明养犬共识形成的重要契机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“狗患”其实是“人祸”,关键在于养狗的人没有严格遵守养狗的相关规定。比如,城市里不能养大型犬、烈性犬,外出遛狗必须拴上绳子,给狗嘴戴上嘴套,这样就可以尽量避免狗对其他人造成伤害。当一个人准备养狗,就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,遵守文明养狗的相关规定,并且要有“狗惹事自己承担责任”的心理准备。
如果这次惹事黑狗的主人唐某因自己的狗惹事而入刑的话,相信会对很多不文明养狗的人起到非常大的震慑作用,也更容易形成文明养狗的共识。近年来,不乏一些狗咬人事件,甚至也有恶性事件,但是对狗主人的处理往往只是要求其赔款、道歉,警示作用相对有限。
每个人都可能遭受失控的狗的攻击,儿童在面对这样的场景时,更缺乏自救的能力。因此,城市加强文明养狗的管理,严格执行相关规定,有利于为儿童创造一个更为安全的公共空间。现在,很多城市都明确规定禁养大型犬、恶性犬的种类,但在具体的认定上往往没有与时俱进。据介绍,这次四川崇州惹事的罗威纳犬,在有些城市没有被列为禁养的烈性犬。四川省成都市的相关规定是10多年前制定的,当时这种犬还比较少见。可见,相关管理部门要吸取四川崇州的教训,及时更新禁养犬的目录。此外,对于文明养狗的规定,必须严格执行,不能只写在纸上。比如,遛狗要拴绳,要给狗戴上嘴套,这样就降低了狗伤人的概率。另外,对于无主的流浪狗,相关管理部门一定要加强监管,及时将之送到流浪狗中心管理,避免造成安全隐患。
有一点很值得关注,家长要教会孩子保护自己。毕竟现实中还会有人遛狗不拴绳,不给狗戴嘴套,还可能遇到流浪狗。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要去招惹狗。有时候,本来狗和人相安无事,但狗被激惹后,孩子就会面临很大的危险。况且根据法律规定,如果当事人有错在先,狗的主人可减少或者不承担责任。因此,让孩子不主动去招惹狗,是一种积极的自我保护。不主动招惹狗的要求,也适用于自家养狗。尽管很多人不相信自己家里的狗会咬人,但现实中儿童被自家狗咬伤的现象一直都有。
现在,很多地方都在加强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。让儿童免于“被狗伤害”,理应成为一条底线标准。愿文明养狗成为一种新风尚,让“狗咬儿童”的新闻不再出现。(作者刘波系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发展研究院研训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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